国家三大教育形式之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经思想品德鉴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自学考试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一、自考文凭是否国家承认?

  自学考试与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同属于国家三大高等教育系列,其毕业文凭与普通高校毕业文凭一样,教育部电子注册,全国承认。并且因其含金量高,倍受沿海发达地区和欧美发达国家青睐。

二、自学考试如何入学及考试?

  学生凭身份证在各主考学校指定地点报名,统一参加全国每年一、四、七、十月的考试。

三、学习期完后还未考完怎么办?

  自学考试是以考籍为依据建立学生档案,学生在完成学习后,考籍从通过第一门考试起八年内有效(部分省、市已经取消8年有效期,终身有效)。还未考完的课程在学习期满后同样可以报名考试,拿到毕业证书。

四、自考毕业生待遇和普通本科一样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