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 W130309)


一、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艺术学,专业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7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颁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专业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实践技能训练,掌握有声语言

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要包括:

1.掌握传播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实务活动的能力;

3.熟悉国家新闻传播及播音主持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4.了解播音与主持领域的历史演进及最新发展动态;

5.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开展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适应和胜任多变的职业领域;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W130309

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进行毕业考核。本专业毕业考核方式为撰写毕业论文。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实践)2学分、即兴口语表达(实践)3学分、广播播音主持(实践)6学分、电视播音主持(实践)6学分、节目主持艺术(实践)6学分、播音创作基础(实践)6学分、音视频节目策划与制作(实践)6学分,实践类课程总学分为35学分。

2.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

(一)2025年10月起执行新考试计划后,在依据《衔接表》进行课程顶替基础上,在籍未毕业考生根据专业新考试计划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专业新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二)2025年10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考试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项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