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考前30分钟到达侯考场,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后抽取机位卡。考生持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机位卡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
  3. 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机位卡放在桌上。
  4. 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 在自己核验无误后,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开始进行正式考试。
  6. 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7. 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计时结束后系统将自动退出作答界面。
  8.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作弊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9.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
  10. 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11. 考生点击交卷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等监考人员确认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
  12. 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3.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33 号令)处理。